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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人應該知道有關物業管理費的法律法規
信息來源: 發布時間:2019/8/2 閱讀:3452物業費的這些法律知識,關鍵時刻用的上!
物業費問題一直是廣大業主、物業人關心的話題,在現實生活中,業主拒繳物業費的理由有很多,主要原因是缺乏正確的認知。對于物業費的相關法律法規,物業和業主都應掌握,理性對待,避免雙方有不愉快事件的發生。
物業管理費的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一百零六條:公民、法人違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不久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物權法》
第七十二條: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
第八十三條: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對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要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險、排除妨害、賠償損失。業主對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物業管理條例》
第七條: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第三十六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
第四十一條: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別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辦法,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